魏姓醫師被控包養小三,被情敵打傷後上臉書自爆,還向媒體爆料,小三提告,台中高分院判醫師需賠小三錢,不得再上訴。記者游振昇/攝影 分享 facebook 在北部開業的魏姓醫師瞞著妻子在台中包養「小三」,後來發現小三另結新歡;民國101年他在小三住處巧遇情敵,雙方衝突互毆,事後互控傷害都被判拘役,醫師開始展開報復行動,102年6月,先在臉書寫小三是他包養女人,傳給他多名好友,同年9月再向媒體爆料,不惜兩敗俱傷。不過,最後醫師刑事和民事都被判刑、判賠,不得再上訴,判決指出,魏姓醫師與女老師有感情糾紛,屢生爭執,醫師102年6月27日上臉書寫老師「之前是我包養的女人」、「因為被我抓到偷吃其他男人多次分手」,他再向媒體爆料,女老師提告,刑事判醫師徒刑5月確定,女老師再請求民事賠償,醫師不服上訴說,女老師說她單身與小孩居住欺騙他,還以身體和他交換金錢,和他長期發生性關係,他說女老師行為有悖師道,自須接受公評,他只是說出事實,不構成誹謗罪。他的報復行為被台中地院依加重誹謗罪判刑5月,他上訴,被台中高分院駁回確定,小三再提民事求償,法院判他要賠28萬元,醫師不服判賠上訴,台中高分院駁回上訴確定,醫師刑事和民事都輸。醫師自稱媒體登出內容與雙方當初約定不符,他要指控警方辦案問題,媒體卻刊出他和小三情節桃色案件。法官說,他接受媒體採訪時,可預見將無法控制媒體報導內容和散布範圍,他主動找媒體「爆料」,不能將問題歸在媒體與他預設重點不同,就能免除加重誹謗罪的判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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